第(3/3)页 喜闻乐见的单刷阿卡姆时间,甚至于还不够尽兴。因为阿卡姆骑士对他的一点小馈赠,贝恩轻轻松松的压制住了他们所有人。 这些疯子很快就因为毒液的副作用而萎靡不振。这就是贝恩和他们的不同,毒液带来的痛楚对他而言更像是一个老朋友,他有力量和意志去克服他,所以他才是贝恩! 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终于结束了,见风使舵的企鹅人这时候也献上了殷勤表明了自己的忠心。贝恩做到了连蝙蝠侠都做不到的事。 “哥谭市啊,终于…你是我的了!” 贝恩在夜晚的哥谭城市上方,穿着他的特制蝙蝠侠战衣,对着下面的城市发出了宣告,“吾即黑夜!吾即复仇!吾即…蝙蝠侠!” 在阴影处,卢瑟看着志得意满的贝恩蝙蝠侠,忍不住用手捂住了额头。 “你究竟对他做了什么?以前我怎么没有发现他有cosplay蝙蝠的癖好?还是他潜意识里其实非常崇拜蝙蝠侠?” “谁知道呢~”杰森无辜的摊了摊手,“我只是稍微忽悠了他一下,想给他一点自信…没想到他穿上那衣服后居然这么生猛。 不过也好,现在我们谁都腾不出手来收拾哥谭,现在贝恩已经替我们把乱子都摆平了,我们也可以专心致志地搞犯罪辛迪加了。” “还有一件事,你除了蝙蝠战衣,还给了他什么?” “疯帽匠的一点小手段,我帮他暂时平息了他经久不衰的愤怒。要知道,一个头脑冷静的贝恩可是能正面打断蝙蝠侠的脊椎,他可不只有超级力量,严格意义上讲,他的智商恐怕能和你我媲美…” 卢瑟看着还在楼上像个神经病一样喊着什么“我是哥谭之王”的贝恩,忍不住摇了摇头。 “我对此持保留意见…” “哈哈哈哈!走吧,去韦恩企业看看。” 哦,对了,故事的后续咱们简单说一下,大概就是蝙蝠侠处理完犯罪辛迪加后,终于腾出了手,接着他回到哥谭单挑贝恩,然后把贝恩打败关起来了。 额……dc第一挂壁蝙蝠侠石锤了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