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一百一十三章 再见许凯歌-《大炎不良人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似乎是看到了许一凡脸上的不解,他笑着解释道:“真正的许凯歌,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死了,我只是继承了他的身份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他是你杀的?”许一凡眯眼道。

    许凯歌似笑非笑的看着许一凡,说道:“如果我说是呢,国师会不会出手杀了我?”

    许一凡闻言,盯着许凯歌看了一会儿,摇摇头道:“他不是你杀的。”

    说完,许一凡又补充道:“即便是你杀的,我也不会出手杀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我是噬灵族少主?”许凯歌笑着看着许一凡问道。

    许一凡也没有否认,点点头道:“若是以前,我知道许凯歌是你杀死的话,我肯定会出手的,但当我成为国师之后,即便我这么想,我也不会这么做,这就是大人物的悲哀。”

    “利益至上。”许凯歌接话道。

    许一凡点点头。

    许凯歌见状,笑着说道:“看来,你真的长大了,也真的成熟了,对此,我很欣慰。”

    闻听此言,许一凡直接翻了个白眼,没好气的说道:“别用这种老气横秋的口吻跟我说话,我不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!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许凯歌非但不恼,反而哈哈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“一年半的时间,你不但成熟稳重了,知道考虑大局了,脾气也变得乖戾起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,你有意见?”

    许凯歌摇摇头道:“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噬灵族少主而已,怎么敢对大炎国师有意见呢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!”

    许一凡闻言,冷笑连连,不置可否。

    “说吧,你此次来见我,所为何事?难道是零想要邀请我去酆都做客?”

    许凯歌摇摇头道:“那到不是,主上知道你要离开青山城,派我来向国师问个好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就这儿?”

    许一凡挑了挑眉头。

    许凯歌点点头,道:“就这儿。”

    许一凡沉默片刻,点点头道:“既如此,你可以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下逐客令了?再怎么说,我们也算是老熟人了,应该叙叙旧的。”

    许一凡翻了个白眼,说道:“我跟你不熟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!”

    许凯歌笑了笑,说道:“既如此,那我就说点正事儿吧。”

    许一凡没有说话,只是静静的看着许凯歌,静等下文。

    “主上让我告诉你,冥界的事情,你不用操心,也无需插手,他会解决的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许一凡淡淡的嗯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你不好奇,主上打算怎么解决冥界的事情吗?要知道,天劫的人可是还在冥界呢。”

    许一凡斜瞥了一眼许凯歌,端起茶杯抿了一口,幽幽道:“有什么可好奇的,如果他苦心布局数百年,连这件事都解决不了的话,那他就不是零了,也就不值得我关注。”

    “口气不小啊。”

    许一凡摇摇头道:“我此次前来酆都,本身就没有太大把握能够解决冥界的事情,即便能够解决,估计也需要很大的精力和时间,而且成效很慢,这不是我想看到的,当然,也是某些人不想看到的,零选择出手,我并不感到意外,他说他能解决冥界的事情,我相信他有这个能力,而且我相信他比我做的更好。”

    “哦?”

    许凯歌闻言,一脸意外的看着许一凡,说道:“真是让我有些意外啊。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好意外的,实事求是罢了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,许一凡看向许凯歌说道:“对于他如何解决冥界的事情,我不感兴趣,我只需要知道,待到浩劫来临的时候,他站在哪一边。”

    “到时候你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然而,许一凡却盯着端起茶杯,准备喝茶的许凯歌,沉默不语。

    被许一凡这么盯着,许凯歌只好放下手里的茶杯,有些无奈的说道:“主上既然现身见了你,就代表他已经做出选择,选择站在你这边了,你有什么好担心的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!”

    许一凡闻言,却冷笑一声道:“我当然担心了,他花费数百年的时间,在冥界布局,我想在其他地方,他肯定也有布局,面对这样的人,我说我该不该担心呢?”

    许凯歌听完,仔细的想了想,点点头道:“如果我是你,却是应该担心。”

    “但我想说的是,你的担心是多余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?何以见得?”

    “不管是一千年前的李不知,还是五百年前的姜小白,还是两百年前的孙曦圣,他们能够做成那些事情,都离不开主上的帮忙,包括你的到来,都是主上在费心费力,若没有主上,天劫在一千年前就降临了,不会在三百多年前才降临世间。”

    许凯歌此话一出,许一凡的瞳孔瞬间收缩了一下。

    之前,他就猜测,天劫应该已经降临世间,只是祂隐藏起来了,没有被人发现而已。

    但那只是他根据种种蛛丝马迹,分析猜测的,现在许凯歌的话,无疑是证明了他的猜测。

    当猜测成为事实的时候,其中包含的意义是大不相同的。

    许凯歌看到许一凡的反应,也愣了一下,然后说道:“看样子,你是猜到天劫已经降临了,不愧是主上看重的人。”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