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 县令、侍郎、少女-《大炎不良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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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宋洪志认识,姓王,王鸿祯,是长安城的官员,吏部侍郎,和宋洪志算是半个同乡,而女子的身份则不清楚,但是,身份绝对不简单,因为王鸿祯每次在做出某些决定的时候,都要征询少女的意见。
少女姓齐,至于全名叫什么,宋洪志不清楚,但是,来头绝对不小。
王鸿祯和齐姓少女来到这里之后,在闲聊一番几次,少女拿出了两本书刊,递给宋洪志,询问该书是何人所著,何人在售卖。
宋洪志一开始以为是少女喜爱此类书刊,在看了几页之后,他就知道是谁在售卖了,正是许一凡那小子售卖的《红楼梦》和《挪威的森林》,而宋县令之所以知道,是因为他府中的妻妾最近也在看这些,经常聚集在一起聊起书中的内容,宋洪志看了几页,发现是情情爱爱的话本,就不在关注了。
知道是一回事儿,该怎么说又是一回事儿。
宋洪志摸不清楚少女的心思,就试探性的问了几句,然而,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,对方要求宋洪志三天之内把人带过来,至于找不到人的后果是什么,少女没说,然而意思已经很显而易见了。
许一凡从小就在镇子里长大,宋洪志和其他人一样,都是看着许一凡长大的,对于这个写着一手好字,长得又十分可爱的孩子,宋洪志还是很喜欢的,自然想要替许一凡遮掩一二,毕竟,他还是个孩子。
就这样,宋洪志拖延了两天,少女在此期间没有提起,似乎是遗忘了,然而,今天前不久,少女唤来了宋洪志,再次提起了两部书的著作者。
得知宋洪志还没有找到人之后,少女顿时就不高兴了,提到私贩禁书是大罪,而少女不高兴,王鸿祯也不高兴了,王鸿祯不高兴了,宋洪志就要倒霉了,没办法,只好让捕头包甄去把许一凡给抓起来。
“齐小姐,既然书已经找到了,那人是不是......”宋洪志看着正在翻书的少女,试探性的问道。
“人怎么了?”少女随口敷衍道。
“那个......”
“洪志啊,今天就这样吧,你先去忙你的吧。”不等宋洪志继续询问,王鸿祯就打断了他的话。
宋洪志还想再说几句,可是,在看到王鸿祯那不满的眼神之后,顿时心中一凛,苦笑一声,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而已,能做什么?又能保住谁呢?他自己现在都是泥菩萨过江,自身难保了。
想到这,宋洪志就起身告辞了。
等到离开厅堂之后,少女放下了手里的书刊,看向了门口,微微皱起眉头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“诺兮,把一个九岁的孩子丢进大牢,是否欠妥了些?”王鸿祯开口问道。
“哦?怎么欠妥了?”少女明目流转,看向王鸿祯问道。
“他毕竟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,这样做是不是......”
少女却摇摇头,重新拿起话本自顾自的翻阅起来,说道:“我自有打算。”
听到少女如此说,王鸿祯就不在多言,只是叹了口气,脸上有些无奈,仅此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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