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六章 抓人逃跑-《逆乱年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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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子中有小米带来的人,红衣混子朝小米开枪和我开枪,他们很不高兴。他们是省里的混子,他们觉得自己比我们这些小城市混子有优越感。站在我们中间,他们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。我们城市混的事业比省里落后几年,现在省里很多大混子都漂白了。他们跟我们比,确实要比我们有见识。
“不是故意你吗比的,你等虎爷来的。”米姐的小弟对红衣混子吼。
被吼了,红衣混子没敢吱声。我着急逃跑,懒得跟他们墨迹,我跟他们说,“草你吗的,别废话,都几把给我让开,不让开我就打死这贱人。”
说完,我又用枪指着小米的太阳穴,指的挺用力的。
走廊里不少混子都知道我的性格,以前打倒了几个混子,他们更相信我敢开枪。小米说的真没错,带我逃跑,她还不够资格,她只配在这里欺负欺负我而已。没人给我让路,大家都呆呆的站在走廊里看我俩。有枪的仍然举着枪,只是不敢开枪。
佩服小米,下面都给虎爷草了还是这么没用。跟虎爷混了这么久,她连放我的资格都没有。
挺生气的,我改变策略拉着小米走回屋。回到屋的时候,刚才被我用枪打伤的三个混子都看我。他们三个,一个少了半片耳朵,一个肩膀中弹。还有一个要好点,只被我用枪把砸倒在地上。除了他们三个还有大龙,大龙的手一直流血。他捂着手冷冷的看我,恨不得吃了我。
看着他的眼神,我心里不舒服。如果我跑了,整不好他会对戴季和封涛他们不利。这人有点好色,我不放心让他活着。吗的,反正我手下已经欠下几条人命了,不差他这一条。
小矮个杀过不少人,很会玩枪。他跟我说用枪杀人的时候最好别直接打头,因为打头的时候里面的血和脑浆会一起喷出。鲜血滑腻腻,脑浆油乎乎的,那种东西溅在身上好几天都有种洗不掉的感觉。所以,最好的办法就是打胸。一枪把人打死,让他不留任何痛苦。
我走了,他一定会碰戴季和封涛他们。为了保护他们,我只能加深手中的罪恶。
咬着牙,我瞄准了他的胸口。
大龙看我想开枪杀他,他当然不会任我宰割。一个翻滚,大龙往门外爬。我不想让他活着,对准他的后心打了两枪。
自制手枪太烂,打了他两枪,他还是忍痛爬了出去。看没打死他,我没办法。打破窗户,我叫小米先爬出去。
小米不爬,我用手里的枪指着她的头咬牙看她。
看着我凶狠的眼神,小米终于被我征服了。外面有几个混混看着我们,我朝外面打了几枪,几个小混混纷纷吓的各自寻找掩体躲避。
“我穿高跟鞋不好爬。”小米不喜欢爬窗户,爬上桌子往窗外爬的时候她抱怨我。
“你吗比的,哪来那么多废话,把鞋脱了不就行了。”我说着,粗暴的脱了她的高跟鞋。小米的脚很小,里面穿了肉色的丝袜。拖着她的脚,小米勉强爬出窗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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